2月26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停止对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佛朗斯股份”)IPO申报审阅。《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这是佛朗斯股份第2次撤回IPO请求,且现已过深交所三轮问询。记者拨打佛朗斯股份揭露电话,该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表明,为何撤回IPO请求她也不清楚,如有进一步疑问可发送邮件至揭露邮箱。另据深交所站显现,到2月28日,创业板注册制下请求IPO企业算计546家,其间撤回请求企业达53家,占比仅10%。
公告显现,2月25日,佛朗斯股份请求撤回发行上市请求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买卖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阅规矩》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议停止其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阅。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并是佛朗斯股份初次撤回IPO请求。佛朗斯股份曾于2019年6月27日申报上交所科创板,后于11月17日提交撤回请求。深交地点首轮问询中曾重视过这一问题,佛朗斯股份对此解说称,公司主营业务科创特点不杰出、陈说期内规划体量偏小以及公司愈加契合创业板定位的特征,发行人调整战略规划,撤回了前次IPO请求。
《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整理佛朗斯股份三轮监管问询回复函发现,深交所要点重视其股权改变、科研水平、财物收买等方面问题。据大略计算,深交所三轮问询共宣布60问,其间触及财物收买方面的问题有7个,包含财物收买合理性、收买定价根据、是否存在相关买卖、管帐处理方式、收买胶葛等。
近期,在IPO现场查看的“威力”下,抽中现场查看的20家注册制板块IPO企业中16家撤回上市请求,引起监管高度重视。2月26日晚间,沪深交所同步发声,均表明将依照证监会的一致布置,坚持“建准则、不干涉、零忍受”,坚持“开通、通明、廉明、严正”作业准则,充分发挥现场查看、现场督导与审阅问询的监管联动机制,严把上市“进口关”。关于现场查看出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政造假、虚伪陈说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组织、发行人都要承当相应的职责,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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