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案件范围:下列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得受理;判准不得离婚和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节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不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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