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受种者危害确定规范
依据《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补偿实施方案》,为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受种者危害确定作业,特拟定本规范。
一、危害分类
依据危害严峻程度,分为以下三类景象:
(一)一般残疾。因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形成相关危害,导致轻度、中度残疾,需求长时间医疗、护理、恢复的。
(二)重度残疾或瘫痪。因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形成相关危害,导致重度、极重度残疾,需求长时间医疗、护理、恢复的。
(三)逝世。因预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形成相关危害,导致逝世的。
二、危害相关性确定
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确定为危害与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具有相关性。
(一)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1年内,产生已知具有相关性的不良反响或危害症状、体征,从而导致残疾、瘫痪或逝世的。
(二)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1年内,产生残疾、瘫痪或逝世,扫除其他清晰原因的。
三、危害确定规范
(一)一般残疾。基本能独立完成日常日子活动或能部分完成日常日子活动,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脊柱强(僵)直;
2.双足失掉功用;
3.一肢功用中度妨碍或二肢功用轻度妨碍;
4.一肢功用重度妨碍或二肢功用中度妨碍;
5.相似上述的其他功用妨碍。
(二)重度残疾或瘫痪。基本上不能或彻底不能独立完成日常日子活动,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偏瘫或截瘫,肢体保存少量功用(不能独立行走);
2.二肢功用重度妨碍或三肢功用中度妨碍;
3.四肢瘫:四肢运动功用重度损失;
4.截瘫:双下肢运动功用彻底损失;
5.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用彻底损失;
6.双上肢功用极重度妨碍或三肢功用重度妨碍;
7.认识消失;
8.选用专门设备保持生命;
9.相似上述的其他功用妨碍。
(三)逝世。
1.呼吸心跳中止;
2.脑逝世。
使用说明:
1.本规范适用于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导致危害确定作业。
2.残疾规范参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列举了部分情况,其他契合条件的景象由专家组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本次确定作业针对的问题疫苗为长春长生公司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出产的狂犬病疫苗(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药品GMP证书2017年11月19日到期)。
4.已知具有相关性的不良反响或危害症状、体征,是指疫苗说明书记载或疫苗不良反响体系上报的不良反响或其他危害。包含:过敏性皮疹、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急性过敏反响、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Arthus反响、热性惊厥、多发性神经炎、脑炎和脑膜炎、癫痫、惊厥/抽搐、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脱髓鞘性脊髓炎、臂丛神经炎、无菌性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昏厥及其他部分反响、其他过敏反响等。
本文归纳:证券时报e公司、中华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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