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业用户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p2p聚焦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

时间:2023-04-22 浏览:18 分类:网络

得悉,据安徽省发改委10月15日音讯,该部分发布关于工商业用户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呼应补偿电价的告诉。告诉清晰,在日最低气温≤-5℃或日最高气温≥36℃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履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方针,用电价格在当日顶峰时段购电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本告诉自2021年12月1日起履行,试行期两年。

以下为安徽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微信大众号全文:

关于工商业用户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呼应补偿电价的告诉

各市开展变革委(动力局)、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履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进一步深化电价变革,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加电力需求呼应,发掘需求侧负荷调理才能,保证电力供需平衡和电安全安稳运转,依据《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告诉》(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工商业用户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呼应补偿电价方针,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季节性尖峰电价

在日最低气温≤-5℃或日最高气温≥36℃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履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方针,用电价格在当日顶峰时段购电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详细顶峰、低谷时段见附件1)。

二、需求呼应补偿电价

在电力供应缺乏或可再生动力消纳困难的状况下,为完成电力资源优化装备,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可再生动力消纳,对自愿参加需求呼应自动削减(添加)用电负荷的电力用户,省电力公司按规则的需求呼应补偿电价规范对用户进行价格补偿。

三、需求呼应补偿电价类别

需求呼应补偿电价包含呼应补偿价格和容量补偿价格,其间呼应补偿价格分为约时呼应补偿、实时呼应补偿、填谷呼应补偿,容量补偿价格分为约时容量补偿、实时容量补偿(详细规范见附件2)。

四、尖峰电价收入运用

依照“专款专用、以收定支、出入平衡”的准则,专项用于对参加电力需求呼应用户的价格补偿,年际间翻滚运用。省电力公司要对尖峰电价收入状况独自归集、独自反映,不得挪作他用,并将出入状况报省动力局存案。

五、电力需求呼应施行

本着政府辅导和谐、电力用户自愿参加的准则,按省动力局发布的计划安排施行。

本告诉自2021年12月1日起履行,试行期两年。省开展变革委将依据出入状况,当令调整尖峰电价和需求呼应补偿电价规范。

工商业用电峰谷时段区分表

需求呼应补偿价格表

注:每年1、2、7、8、9、12月为旺季,其他月份为冷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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